咨询热线:0571-87671765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“临海市永安溪小海门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”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临海市永安溪小海门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
项目地址:临海市括苍镇小海门村(东经120°58′46.01073″,北纬28°52′4.24547″)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、专家咨询意见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等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(2023年2月6日-2023年3月3日)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
联系人:吴育彪
联系电话:18758890481